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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计局
  发布时间:2014-02-19   信息来源:政府办

工作职责

办公室:

协调机关政务工作;管理机关行政事务和统计信息化系统;负责全局干部、职工教育和全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的组织工作。宣传贯彻统计法规、规章、制度,组织查处统计违规案件。

普查与国民经济核算中心:(全额事业)

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,承办国家和省统计局下达的各项普查事宜。负责国内生产总值、投入产出、资产负债核算及相应的补充核算,组织评估统计核算质量。搞好投资、劳动工资、人口、科技、外经等社会统计部门统计。负责全区人口、工业、农业、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普查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。

城镇经济调查队:(全额事业)

城镇经济调查队是行使全区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职能的事业单位,其宗旨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局制定的统计调查方法和制度。组织实施全区城镇住户调查、价格调查和第二、第三产业和统计调查工作,系统、及时地收集、整理、编印和上报统计资料。

农村经济调查队:(全额事业)

全区农村经济调查,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局制定的统计调查方法和制度。组织实施全区第一产业和农村住户统计调查。系统及时地搜集、整理、编印和上报统计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