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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
  发布时间:2014-02-19   信息来源:政府办

 主要工作职能是:制定全区教育改革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全区所属学校的教育、教学工作,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法律、法规、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;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工作和教育质量的监督、指导、检查、评估,使学校工作能够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;在上级的指导下,努力改革我区的教育体制、教育结构、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;加快农村教育改革发展步伐;组织和指导全区的教学研究和师资培训工作;指导和督促所属学校遵循教育规律,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;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,不断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;负责全区教师队伍的管理、教师的调配及教育系统大中专毕业生选聘;组织教师的职称考核、评估和教师资格认定;在巩固两基成果的基础上,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。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,构建区、乡、村三级教育网,促进农村各类教育协调发展,实行农科教结合;搞好转移支付的管理和使用工作,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保卫工作;指导和管理校办产业的发展;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和考试工作;负责对各学校所使用的教材、图书、仪器、电化教学设备的审查,管理和指导;负责学校德育教育和中小学国防教育工作;负责拟定全区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负责全民社会体育工作,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全社会开展各种体育活动;负责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;管理和选聘教练员、裁判员,培养选送体育人才。